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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里喊有炸弹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0日07:19  东方网 微博

  东方网11月10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郑某委托中介卖房,收取定金后又反悔将房产证拿回,因此与中介人员发生争执。郑某突然跑进地铁车厢狂奔并大叫“有炸弹”以摆脱中介追赶。这一举动导致车厢内乘客恐慌,正在运营的地铁列车被迫清客,后续车辆无法正常进站。

  昨天,闸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郑某谎称有炸弹,给公共场所的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其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7月6日12时许,被告人郑某因买卖房屋纠纷与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刘某发生争执。其间,两人正在地铁2号线静安寺站。据郑某称,争执中刘某掐住其脖子,“我当时很紧张,挣脱后正好看到一辆列车开来就上车了。”刘某随即也上了车。

  随后,郑某忽然在列车内边跑边喊“有炸弹”,并在列车到达南京西路站后冲出车厢,造成车厢内乘客恐慌拥挤,车站内秩序混乱。

  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出动民警、轨交保安人员150余人进行处置,协调地铁总调度将该地铁列车在南京西路站清客后送至龙阳路车库待检。该事件还致使后续车辆无法正常进站。当晚,逃到泰州的郑某即被公安人员抓获。

  闸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引发恐慌情绪,并导致地铁列车清客、后续列车无法正常进站等,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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